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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 Louboutin 红底鞋维权案又下一城,商标有效性获海牙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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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志LUX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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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1日

2月6日,海牙地方法院(District Court of the Hague)的法官判定法国奢侈鞋履设计师 Christian Louboutin 的红底鞋商标有效,荷兰高街时尚零售商 Van Haren 侵犯Christian Louboutin 红底鞋商标专利一案成立。

该判决还要求 Van Haren 停止销售红色鞋底的高跟鞋,并向 Christian Louboutin 支付赔偿金(具体数目由海牙法院进一步评估后决定),包括所有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Christian Louboutin 和 Van Haren 的商标战始于2012年,当年 Christian Louboutin 向荷兰法庭指控 Van Haren 推出的 Fifth Avenue by Halle Berry 系列高跟鞋侵犯了其红底鞋的商标专利,希望寻求法律保护。Christian Louboutin 红底鞋鞋底的红色先后曾在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注册商标。

2013年4月,海牙法院首次就此案判定 Christian Louboutin 胜利,Van Haren 被禁止继续出售红底鞋。同时,Christian Louboutin 还提出了索赔,要求 Van Haren 支付损失和利息。

但 Van Haren对“红底鞋专用红色”的商标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并对该判决提出上诉。海牙法院将 Van Haren 的请求提交给欧盟最高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希望在做出最终裁决前,欧盟最高法院能够对 Christian Louboutin “红底鞋专用红色”商标专利的合法性做出初步判定。

去年6月,欧盟最高法院认可了Christian Louboutin 品牌用在鞋底上的一种特定红色(彩通色卡号:Pantone 18 -1663TP)可以作为品牌的一种独特性标志。

欧盟最高法院在一份声明中强调“该商标与鞋底的特定形状无关,因为在该商标描述中有明确指出,鞋子的轮廓不属于商标的一部分,只是用来明确该品牌注册的红色所处的位置”。

如今海牙法院根据欧盟最高法院的判决做出了最终裁决,并坚持了原有立场。

Van Haren 未来仍有可能会对法院的判决再次提出上诉,该品牌的一位发言人表示:“我们已经知晓判决结果,目前正在评估是否选择上诉。”

维权之路回顾
此次裁决是 Christian Louboutin 红底鞋维权之路上的又一次重大胜利。2011年以来,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维权之路可谓喜忧参半:


2011年4月,Christian Louboutin 向纽约曼哈顿联邦法庭提起诉讼,状告法国奢侈品集团Kering(开云)旗下法国奢侈品牌 YSL 抄袭红底鞋,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百万美元。2012年,纽约联邦上诉法院对此案作出复议:重新肯定了 Louboutin 以红色鞋底作为商标的合法性。

2016年,瑞士联邦行政法庭 (Federal Administrative Court)驳回了Christian Louboutin  的申请,拒绝将其标志性的红底鞋列为受商标保护的商品。当时法官们表示“对于绝大部分消费者来说,Christian Louboutin 的红色鞋底只是一种装饰元素,并不能作为一个品牌的专有特色。”

去年2月,Christian Louboutin 在荷兰为其红底鞋商标申请法律保护时曾一度碰壁,当时有法律顾问表示法院无权制止其他设计师和零售商销售类似的红底鞋产品。

去年5月,巴黎高等法院也在 Christian Louboutin 与法国时尚品牌 Kesslord 之间的商标纠纷案中做出判决,承认 Christian Louboutin 拥有红底鞋的专利权。

丨消息来源:综合英文网站 WWD; Fashion Network; Drapers online

丨图片来源:Christian Louboutin 品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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