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CFW
发布日期
2015年2月4日
下载
下载
打印
字体大小

30年后摄影师状告耐克,说Jordan飞人创意是他的

记者
CFW
发布日期
2015年2月4日


        在拼杀惨烈的运动品牌市场上,耐克旗下的高端篮球鞋品牌 Jordan 那个飞人的 Logo 曾被认为是最成功的设计案例。1987 年,耐克将这张展示了乔丹惊人弹跳力的照片设计简化为乔丹品牌的 Logo,并沿用至今。






  30年后摄影师状告耐克




  在拼杀惨烈的运动品牌市场上,耐克旗下的高端篮球鞋品牌 Jordan 那个飞人的 Logo 曾被认为是最成功的设计案例。不过,这个醒目的标识最近却惹上了麻烦。




  根据《俄勒冈人报》(The Oregonian)的报道,来自纽约的摄影师 Jacobus Rentmeester 最近将耐克告上了法庭,原因是飞人 logo 的原型出自他的一张摄影作品,他认为耐克的做法侵犯了他对该创意的所有权。




  1984 年夏天,摄影师 Jacobus Rentmeester 为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拍摄了一张跃起分腿扣篮的照片。在这次诉讼中,Jacobus Rentmeester 还详细回忆了他当时为乔丹拍摄照片长达半个小时的全过程。随后这张照片发表在了《生活杂志》(Life magazine)的夏季奥林匹克专栏上。








  1985 年,Jacobus Rentmeester 以 15000 美元的价格将这张照片卖给了耐克。此后耐克根据这张照片为乔丹拍摄了一张全新的分腿扣篮照片,并将其用在了耐克第一款签名球鞋 Air Jordan 1 的宣传广告中。








  1987 年,耐克将这张展示了乔丹惊人弹跳力的照片设计简化为乔丹品牌的 Logo,并沿用至今。




  但在 Jacobus Rentmeester 看来,这违反了他当时与耐克达成的协议。他认为当时耐克购买那张照片的使用权,只适用于 Air Jordan 1 球鞋的宣传广告。至于后来耐克将此创意用在了 Jordan 品牌的 logo 上,则属于侵权行为。




  不过,令人疑惑的是,Jacobus Rentmeester 为何在飞人 Logo 推出近 30 年后才想要来维权呢?而且他直到 2014 年 12 月才在美国版权局办公室注册了这张照片的所有权。




  耐克公司发言人 Greg Rossiter 对美联社表示,他们目前就此事不会进行评论。而据 ESPN 报道,过去一年 Jordan 品牌为耐克挣得 32 亿美元的销售额。




  其实,这已不是乔丹品牌第一次卷进侵权官司。2012 年 2 月,迈克尔·乔丹宣布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品牌乔丹体育,称其未经授权使用了自己的中文译名,此外“乔丹”亦是耐克公司旗下 Air Jordan 鞋服系列在中国使用的商标名称。乔丹体育商标图案上那个篮球运动员剪影,也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乔丹品牌的飞人 logo。[30年后摄影师状告耐克






  (左为乔丹体育 logo,右为 Air Jordan logo )




  彼时正值乔丹体育筹划上市之际,这起一拖再拖的侵权官司至今仍未了结,直到今天,乔丹体育仍迟迟未能迎来挂牌上市的那一刻。


来源:好奇心日报 作者:胡莹

Copyright © 2024 CFW版权所有,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