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志LUXE.Co
2015年5月18日
飞人乔丹商标侵权案再次败诉,将上诉至中国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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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
战火再次升级,前 NBA 篮球明星 Michael Jordan 的律师代表于上周五 5月 15日发表声明,就中国国产运动品牌乔丹体育非法模仿商标一案,将上诉至中国最高法院。
(上图左: Michae Jordan 标志性动作的比赛照片,上图右:乔丹体育的商标图案)
据《福布斯》统计,Jordan 的个人净身价约为 10亿美元,是夏洛特黄蜂队的大股东,也是 Nike 子公司 Air Jordan 运动鞋报酬丰厚的签约代言人。
在热衷篮球的中国,Jordan 以中文译名“乔丹”为人熟知。 2012年,这位前芝加哥公牛队的篮球明星起诉在福建省南部创立的“乔丹体育”,上诉理由:此品牌在未经本人允许下以其中文名和著名的球衣号“23”进行商业销售。
(上图左:Air Jordan 的商标,上图右:乔丹体育的商标)
Jordan 在中国的官方代表和律师告知路透社,此前,中国地方法院裁定“乔丹体育”在商标争议案中行为合法,最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又宣布维持原判。Jordan 的法律团队发言人公布了一封电子邮件声明称,将会上诉至中国最高法院。
声明中提到:“对于此次商标争议案的裁定,我们将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再审。”并且添加了一起独立案件:乔丹体育仍在非法使用冠名权。
关于最新的审判结果,“乔丹体育”法务部的任娟(Ren Juan)表示:“乔丹体育会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她拒绝进一步发表评论。
路透社并未能联系到北京法院。2013年,新华社曾报道乔丹体育状告 Jordan 伤害名誉,并且要求赔偿 800万美元。
(上图:乔丹体育(上) 和 Air Jordan(下)出品的运动鞋对比)
Jordan 的案件只是中国多起涉及外国公司商标纠纷案中的一起。2012年,Apple 公司在 iPad 商标侵权案中向起诉方支付了 6000万美元赔偿。上月,据官方媒体报道,美国运动鞋公司 New Balance 在与中国公司新百伦的商标侵权案中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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